食品经营企业行政责任主体双罚制分离构想

研究以《食品安全法》第75条为基础,深入探讨了食品经营企业行政责任主体双罚制的分离构想.首先,分析现行行政责任主体双罚制的主要问题和挑战.然后,提出了3个创新的制度设计,包括科技驱动的监管、弹性罚款制度和负责任的供应链管理.在科技驱动的监管部分,探索了如何利用大数据、AI和区块链等现代科技实现更精确、及时和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在弹性罚款制度部分,设计一种罚款制度,其中罚款的大小与违规行为的严重性、企业的规模和财务状况等因素挂钩,以实现更公平和有效的惩罚.在负责任的供应链管理部分,强调了企业应建立全面的食品安全供应链管理制度,以防止供应链中的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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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in食品与机械 Vol. 40; no. 8; pp. 70 - 98
Main Authors 周春华, 吴霞云
Format Journal Article
LanguageChinese
Published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191%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江西 九江 332020 01.08.2024
东华理工大学文法与艺术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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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3-5788
DOI10.13652/j.spjx.1003.5788.2024.6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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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研究以《食品安全法》第75条为基础,深入探讨了食品经营企业行政责任主体双罚制的分离构想.首先,分析现行行政责任主体双罚制的主要问题和挑战.然后,提出了3个创新的制度设计,包括科技驱动的监管、弹性罚款制度和负责任的供应链管理.在科技驱动的监管部分,探索了如何利用大数据、AI和区块链等现代科技实现更精确、及时和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在弹性罚款制度部分,设计一种罚款制度,其中罚款的大小与违规行为的严重性、企业的规模和财务状况等因素挂钩,以实现更公平和有效的惩罚.在负责任的供应链管理部分,强调了企业应建立全面的食品安全供应链管理制度,以防止供应链中的食品安全问题.
ISSN:1003-5788
DOI:10.13652/j.spjx.1003.5788.2024.6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