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视角下新药创新性认定与价格管理政策的国际对比分析

R951%F842.0%R197.1; 目的 为我国创新药价格体系的完善提供参考.方法 基于我国创新药医保管理现状,对比分析国际典型国家或地区创新药认定与价格管理政策,提出完善我国创新药价格体系的建议.结果与结论 中国台湾地区、日本、澳大利亚、德国以及英国对于药品创新性认定与分级、区分定价以及后续价格管理3个环节做法不同,但整体而言,都是主要依据药品的临床价值进行创新性认定和分级,依据分级进行差异化定价,并采用风险分担协议或主动价格调整进行价格管理.基于国内外政策对比,建议我国在创新药管理中进一步明晰创新的内涵与分级,应用多种定价方式促进创新分级管理,探索引入风险分担协议,并进一步构建主动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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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in中国药房 Vol. 35; no. 15; pp. 1801 - 1806
Main Authors 毛凯峰, 虞杰, 王琳宁, 路云, 常峰
Format Journal Article
LanguageChinese
Published 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南京 211198 01.0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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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1-0408
DOI10.6039/j.issn.1001-0408.2024.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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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R951%F842.0%R197.1; 目的 为我国创新药价格体系的完善提供参考.方法 基于我国创新药医保管理现状,对比分析国际典型国家或地区创新药认定与价格管理政策,提出完善我国创新药价格体系的建议.结果与结论 中国台湾地区、日本、澳大利亚、德国以及英国对于药品创新性认定与分级、区分定价以及后续价格管理3个环节做法不同,但整体而言,都是主要依据药品的临床价值进行创新性认定和分级,依据分级进行差异化定价,并采用风险分担协议或主动价格调整进行价格管理.基于国内外政策对比,建议我国在创新药管理中进一步明晰创新的内涵与分级,应用多种定价方式促进创新分级管理,探索引入风险分担协议,并进一步构建主动药价调整机制,以完善我国创新药价格体系.
ISSN:1001-0408
DOI:10.6039/j.issn.1001-0408.2024.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