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养老数据资源治理体系研究:基于活动理论视角

智慧养老产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产生了一系列有价值的数据资源,但全国智慧养老数据资源共享程度低、不成体系,呈现出不集成、不统一和不均衡的“三不”问题,导致数据资源价值难以充分发挥,阻碍了各养老服务主体的合作和效益提升,也影响了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满意度,因而亟须建立和完善智慧养老数据资源治理体系。尤其是对于治理过程中各个要素如何协同、面向具体场景的治理活动如何展开等难题,利用规范分析方法,基于活动理论提出智慧养老领域数据资源治理体系的整体框架,对其中的治理主体、客体、共同体、规则、工具和分工六大要素展开详细分析,并基于康复场景构建老年人康复活动中的数据资源治理流程。提出基于本体模型并包含“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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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in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Vol. 44; no. 3; pp. 40 - 51
Main Authors 左美云, 段睿睿, 林琳
Format Journal Article
LanguageChinese
Published 西安交通大学 25.05.2024
中国人民大学 信息学院,北京 100872%中国移动通信研究院 用户与市场研究所,北京 1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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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8-245X
DOI10.15896/j.xjtuskxb.20240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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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智慧养老产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产生了一系列有价值的数据资源,但全国智慧养老数据资源共享程度低、不成体系,呈现出不集成、不统一和不均衡的“三不”问题,导致数据资源价值难以充分发挥,阻碍了各养老服务主体的合作和效益提升,也影响了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满意度,因而亟须建立和完善智慧养老数据资源治理体系。尤其是对于治理过程中各个要素如何协同、面向具体场景的治理活动如何展开等难题,利用规范分析方法,基于活动理论提出智慧养老领域数据资源治理体系的整体框架,对其中的治理主体、客体、共同体、规则、工具和分工六大要素展开详细分析,并基于康复场景构建老年人康复活动中的数据资源治理流程。提出基于本体模型并包含“元数据—主数据—参考数据”三个层次的数据资源分类体系,发现智慧养老数据资源的治理模式将经历从无中心引导型的分布式治理到单中心集聚型的集中式治理,再到多中心孤岛型的分布集中式治理,最后形成多中心合作型的网络式治理,在不同阶段可相应构建督促机制、注册机制、协商机制、权责机制、激励机制、监管机制等治理机制。
ISSN:1008-245X
DOI:10.15896/j.xjtuskxb.20240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