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菲法建構醫療資源配置:政策利害關係人觀點
目標:本研究目的為從政策利害關係人觀點來建構醫療資源配置之原則與標準。方法:藉由德菲法以郵寄問卷方式,針對曾參與健保給付或支付、資源分配規劃或諮詢經驗之政府官員、醫療服務提供者、付費者代表、健保相關學者等共62專家,收集其對於醫療資源配置之看法。結果:兩回合德菲法回收44樣本,回收率70.97%,樣本68.2%為男性,年齡平均值為54.1歲,48.8%具有博士學歷,40.0%具有20年以上工作資歷。對醫療資源配置有以下5點共識:1.資源分配給「加權健康改善程度」最多的一群人,降低族群健康的不平等。2.對資源配置需考量「醫療成本效益」、「保險財務影響」、「有效性」、「公平性」、「人體健康影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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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in | 台灣公共衛生雜誌 Vol. 34; no. 2; pp. 193 - 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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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n Authors | , |
Format | Journal Article |
Language | Chinese |
Published |
台灣
臺灣公共衛生學會
15.04.2015
台灣公共衛生學會 |
Subject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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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23-2141 |
DOI | 10.6288/TJPH201534103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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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 目標:本研究目的為從政策利害關係人觀點來建構醫療資源配置之原則與標準。方法:藉由德菲法以郵寄問卷方式,針對曾參與健保給付或支付、資源分配規劃或諮詢經驗之政府官員、醫療服務提供者、付費者代表、健保相關學者等共62專家,收集其對於醫療資源配置之看法。結果:兩回合德菲法回收44樣本,回收率70.97%,樣本68.2%為男性,年齡平均值為54.1歲,48.8%具有博士學歷,40.0%具有20年以上工作資歷。對醫療資源配置有以下5點共識:1.資源分配給「加權健康改善程度」最多的一群人,降低族群健康的不平等。2.對資源配置需考量「醫療成本效益」、「保險財務影響」、「有效性」、「公平性」、「人體健康影響」等標準。3.贊成對弱勢族群(除臨終病人及婦女外)給付加重考量。4.醫療資源配置標準重要性依序為「成本效益」、「有效性」、「公平性」及「個人負擔」。5.建立客觀可接受經濟評估閾值。結論:醫療資源配置應訂定原則與標準,及建立客觀可接受成本效益閾值,並考量弱勢族群給付加重。本研究結果可提供衛生福利部在進行醫療資源配置或給付優先順序決策之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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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23-2141 |
DOI: | 10.6288/TJPH201534103122 |